彬县: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宣传周”活动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08-02 13:23:02 阅读量:

 

为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扎实推进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14年7月28日至8月1日,彬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了为期一周的“主体责任宣传周”活动。
一是广泛动员,提高认识。组织全院干警原原本本学习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相关内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三中全会上的讲话精神、王岐山同志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讲话以及高检院相关实施意见,会后分科室进行了讨论交流,使干警们统一了思想认识,强化了责任意识。
二是利用媒介,搞好宣传。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局域网、微信朋友圈、QQ群等媒介,大力宣传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和精神实质,使“两个责任”的丰富内涵深入人心。
三是集体谈话,公开承诺。在广泛动员和认真学习的基础上,检察长与本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负责人进行了集体谈话,要求大家自觉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担在肩上,融入到检察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全过程,同时要求大家就廉洁从检、作好表率做出公开承诺,接受干警和群众监督。
“主体责任宣传周”活动的开展,为落实“两个责任”营造了舆论氛围,为该院建设过硬检察队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效果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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