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严三实”促司法廉洁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04-25 08:51:41 阅读量:

                   ——学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有感


2014年年初,全国法院系统曾通报了全国各级法院多起违法违纪案件,囊括了从最高法院到最基层的县级法院相关法官司法腐败案件,这是一次从上到下的司法廉洁整治活动。当前我国司法廉政建设仍然处在不断完善阶段,司法廉洁建设永远是一个常谈常新的话题,需要年年谈,月月谈,时时谈。

在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于3月9日下午参加安徽代表团审议时提出了“三严三实”的指导思想。“三严”即:1、严以修身,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2、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3、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三实”指的是:1、谋事要实,就是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点子、政策、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2、创业要实,就是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3、做人要实,就是要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保持力度、保持韧劲,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不断取得作风建设新成效。

当下,在法院系统中依然存在“害群之马”,吃拿卡要、贪赃枉法、公报私仇、重实体轻程序、刑讯逼供、暴力执法等情形普遍存在。正是这些“反面典型”极大的影响了法官的公正形象,玷污了“司法守护神”这一神圣的称呼。笔者认为,习总书记的“三严三实”是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一次警醒,同时也是对司法廉政建设的具体要求。在司法队伍中开展“三严三实”大学习,大领会活动成当务之急。

首先、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此次学习。思想是行动的指挥棒和总司令,思想上的重视,必定会落实到行动上的警惕。办案先做人,法官首先是自然人,高尚的品德必然带来不凡的人格魅力。法官这一职业是神圣的,既是定纷止争的裁判员,又是司法为民,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坚实执行力量,担负着依法惩治犯罪、保障人权、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责任,务必从思想上予以高度重视,以“失足”法官真实事件时刻提醒自己,避免重蹈覆辙。

其次、坚持理论学习,提升法官自身素质。学习是人不断进步的阶梯和桥梁,每个法官均要将学习作为提升自己,完善自我能力的途径,只有不断地吮吸随时更新的法律知识,方能及时应对随时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任务。实践经验固然重要,但是理论知识的引导必不可少,要多参加各种法律理论知识培训,案例学习讨论,相互取经,相互学习,相互探讨,不断给自身充电,完善理论储备。

再次、改进工作方法,创建科学合理的便民措施。法院对老百姓来说充满了神秘感,大多数群众并不了解法院和法官。而中国又是一个“熟人社会”,一旦某位法官说了一句令群众不满意的言语,给了群众一张不友善的脸,办了一起错案、冤案,或者有失公正的案件,对他们来说是天大的灾难,加之以往我国长期以来存在的粗暴执法等情形,一传十、十传百,法院的声望急剧下降,法官的形象大打折扣。鉴于此,在新世纪,新时期,新的司法改革关键节点,我们务必要改进工作方法,创建科学合理的便民举措,立案阶段耐心接待,能化解的及早化解,审判阶段在审限内及时审理研判,执行阶段文明执法,判后答疑解惑要做到细致入微,始终做到依法办案,公正办案,不办人情案,金钱案和关系案,维护法官良好形象。

最后、司法公开,主动接受各种监督。法院工作不仅要接受上级法院、检察院和人大的监督,还要接受群众的监督,让群众享有知情权。值得一提的是,在当今社会,随着网络媒体等的不断出现,媒体监督成为了新型监督模式。信息化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促使法院工作必须改变以往的单一监督模式。裁判文书上网让群众有了对法院法官办案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近年来,很多大案、要案正是通过网络媒体的曝光予以惩处的。这就对2014年法院工作有了更加深层次的要求,办案过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庭审观摩、现场直播等等,均是对法院法官的更高要求。无监督,则容易滋生腐败,关起门来搞交易很容易引起当事人的误解,所以司法公开,接受监督是拉近司法与群众关系的纽带,也是群众路线教育的一大举措。

我国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已经拉开序幕,法院要着眼于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始终坚持司法体制改革的正确方向,准确把握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坚持依法有序推进改革,确保圆满完成改革任务。在刚刚闭幕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了周强院长的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这是对法院司法工作的肯定,同时也是对全国法官干警的继续鞭策。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以习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为指导,大力加强司法廉洁建设,积极推进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法官职业素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司法作风,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不断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为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国的司法制度会更加完善,司法作风会更加优良,司法队伍会更加纯洁!


作者:孙 杰,男,1985年7月出生,陕西扶风人,2011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目前供职于扶风县人民法院政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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