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04-24 17:07:13 阅读量:
本网讯 (通讯员倪娜)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更好地接受监督,及时了解民意、取得更好的执法效果,我院在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工作的同时,实行纪检干部参与接待群众来访工作。
我院将检察长、纪检组长等领导接待安排、联系方式公开上墙,除检察长、副检察长在规定日期轮流值班外,我院纪检组长高报社也开始参与接待群众,督查执法办案情况、并及时受理、查处群众举报的干警在执法办案中的违法违规问题;同时,纪检监察干警也一并参加检察长接待日接访,详细记录群众反映的问题,从法律方面做详细说明,进行法律宣传。
近日,纪检组长高报社在我院接待大厅亲自接待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家属,来访家属情绪激动,表示伤害事实有待确认,检察机关一个月了还没办结案件。对此,纪检组长高报社立马联系承办部门询问情况后,向来访家属耐心解释,家属反映的该案件属于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审限,并没有超期。在高组长的一番释疑解惑后,来访家属茅塞顿开,并放心的说:“这个案子有米脂检察院办我们放心。”
通过纪检干部参与接待群众来访,开展检务监察,能有效的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同时督办其他接待来访情况,并以此为枢纽,解决好群众最实际的问题。此举不仅密切了检民关系,也充分发挥了纪检监察职能,拓宽了纪检监察监督的渠道,及时掌握、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有效的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