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也应打造透明型、回应型、公信型机关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3-09-30 11:13:57 阅读量:

          9月18日,李克强总理在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强调,要采取配套措施,加强相关制度和平台建设,努力打造透明政府、回应政府和公信政府“三型政府”,让政府政策透明,让权力运行透明,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信得过。我认为,李克强总理关于打造“三型政府”的倡议,是新形势下密切联系群众的有效途径,是新一届中央政府执政理念的核心内容,对检察机关同样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检察机关也应积极贯彻这一指示,努力打造透明型、回应型和公信型“三型机关”。

我国已经进入了信息网络相当普及的新时代。2011年5月,全球管理咨询公司麦肯锡在上海发布报告称,预计到2015年,中国的网民人数将增加到7.5亿。网页、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体作为新的信息传播形式,已深入人们的日常生活,正在成为反映社情民意的主要渠道。网络信息具有直接性、突发性、广泛性、偏差性、破坏性、紧迫性等特点,要求检察机关应对涉检网络舆情时,要有迅速的行动、真诚的态度、正确的反应和高明的方法。如果对网络民意不闻不问,装聋作哑,或游移不定,束手无策,难免酿成舆情危机,严重影响检察工作和损害检察机关形象。因此,积极回应、正确引导网络舆情,当好透明型、回应型和公信型“三型机关”,是新形势下检察机关的不二之选。
一是要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工作和队伍的群众满意度。这是防范涉检网络舆情危机的根源。如果我们的检察官都向检察系统的先进典型王书田、白洁那样的同志靠拢,网络舆情是不足为虑的。反之,涉及内蒙阿荣旗豪车检察长刘丽洁、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毛建平这种检察机关的负面典型,再出色的应对和引导,也终究是亡羊补牢的无奈之举了。
二是要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密切联系群众。在内容上,在不违反法律、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所有的检察业务和检察事务都可以公开。在形式上,除了设置专栏、张贴标语、散发传单、报刊写稿、电视宣传,更应该适应信息化时代检察工作的需要,建设好各级检察院门户网站,实行网络信息发布制度,牢牢掌握涉检舆情的网上话语主动权和主导权。必要时,要通过专门设置的新闻发言人,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进行说明和澄清。2010年2月广东省茂名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先进跳楼自杀身亡之后,国内主要网络媒体立即给予了报道。除召开新闻发布会外,广东省检察院及时向媒体公布了刘先进生前患有严重抑郁症的病情以及他工作和廉政方面的出色表现情况。这些情况与公安机关勘查认定刘先进是因健康原因引发焦虑而自杀的结论相映证,有效地防止了流言蜚语在网络上的蔓延。广东省检察院的做法,是通过检务公开来引导网络舆情的成功范例。
三是要高度重视,充分关注,随时掌握,及时引导。目前在检察人员中,有一些关于网络舆情的错误认识。有人认为,引导和应对网络舆情是宣传部门的事情,跟检察机关无关。有人认为,网络舆论是流言蜚语、胡言乱语,无关紧要,难成气候,检察机关用不着理会,办好案子、做好工作就是了。这些错误的认识,会对检察工作造成危害。2009年8月,第7届全国检察论坛在吉林省延吉市召开,会议的主题是“网络舆情的研判与应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耕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互联网的重要作用,切实做好网络舆情的掌握、研判和应对工作,为检察事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氛围。要大力加强网络阵地建设,把网络阵地建设作为增强检察宣传工作“软实力”的重要方面,不断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在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要切实加强网络人才队伍建设,把人才队伍建设作为网络文化建设的基础性、战略性工作来抓。目前,深圳市检察院和其他一些紧跟形势、抓早动快的检察院,正在贯彻落实高检院的相关指示。主要的做法是成立网络舆情应对领导小组,制定《涉检网络舆情引导和应对方案》,购置和安装涉检网络舆情监控系统,设立网络舆情分析师和网络评论员。笔者认为,这些做法可以在全国各级检察机关推广。例如,各级检察机关都制定网络舆情应对方案;高检院和各省检察院建立网络舆情自动监控系统,设置专门的网络舆情分析师,市、县、区级院设立兼职的网络评论员,对涉检网络舆情随时进行关注分析和正面引导。
四是要尊重民意,虚怀若谷,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高检院曹建明检察长指出:“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高度重视并切实转变观念,自觉接受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应对网络舆情,检察机关首先要站立在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政治高度上,坚持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检察工作成败的重要标准。要有开放的胸怀,真诚热情的态度,谦虚务实的工作作风,敢于接受建议和批评的勇气,克服不足、改进工作的实际行动。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反映的情况、提出的批评,要正面应对,及时介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没有问题的,要及时予以澄清和说明。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漠视民意、游移敷衍、骄傲自大的言行是要不得的。内蒙古阿荣旗女检察长“豪车”舆情爆发后,一开始的应对是 “非法上访者网络诽谤”,这种解释引发了更加广泛激烈的网络舆情,造成了不良影响。2010年1月,人民网推出2009年第4季度“地方应对网络舆情能力排行榜”,由于内蒙古阿荣旗女检察长豪车、豪楼事件,内蒙古区政府在应对网络舆情上被提出红色警报。2010年初,有记者致电采访广东省湛江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梁泉。在提出采访要求之后,梁副检察长对记者说:“我凭什么相信你是记者?”记者请他致电报社核实,副检察长大声说:“你怎么可以随便就打电话给我这个政法机关的领导?一点规矩都不懂。”然后就挂断了电话。这则新闻在网络上传为笑谈。这种高人一等、踞高临下的观念,恐怕无助于树立良好的检察机关形象。
五是要“堵、疏、查、究”多管齐下,迅速消除网络谣言。“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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