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3-08-23 15:26:55 阅读量:
今年来,镇安县人民检察院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作为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遏制和减少贿赂犯罪、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载体,不断规范查询行为,仅2013年元月至今,已查询84人次,出具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84份,查询工作无差错,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为了使查询工作更加规范、便捷,该院不断拓展职务犯罪预防的工作思路,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暂行规定》, 进一步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范,实现了查询工作管理规范化,提升了查询专业化水平和工作实效。在受理过程中预防部门依法规定审查被查询单位所提供的证件,对证件不齐或不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退回并告知其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对查询所需证件资料予以公布,使被查询单位或个人能够及时了解和知晓查询所需提供的相关资料,为其办理查询事宜节省了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工作中认真履行查询审批制度,严格规范查询工作程序,做到热情服务、严格工作规定、严密审核申请资料、细致录入查询条件、准确执行查询过程、慎重出具查询告知函,为该县新农村建设工程项目和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提供了依据,使企业法人依法公平公正参与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有效的减少了贿赂犯罪,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诚信建设、服务社会管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镇安县人民检察院 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