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兆龙:中国梦与检察文化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3-06-10 18:10:00 阅读量:

 

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这一时代解读,既饱含着对近代以来中国历史的深刻洞悉,又彰显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宏伟愿景,为党带领人民开创未来指明了前进方向。

“中国梦”深刻道出了中国近代以来历史发展的主题主线,深情地描绘了近代以来中华民族生生不息、不断求索、不懈奋斗的历史。中国梦,也是每一个人的梦。

中国人民实现中国梦的动力是强烈而迫切的,这也从宏观角度有力解释了为什么实行改革开放才33年的中国,却已经取得了突飞猛进的跨越式进步。

“中国梦”的主要动力有三大来源:第一,追求经济腾飞,生活改善,物质进步,环境提升;第二,追求公平正义,民主法制,公民成长,文化繁荣,教育进步,科技创新;第三,追求富国强兵,民族尊严,主权完整,国家统一。

在三大动力来源的基础之上,中国有远见、有胆识、有智慧、有爱国情操的公民、团体及领导人,应该及时准确地找到整合协调这三大动力源的共同支点,形成发展进步的兼容合力,造就众志成城的“中国梦”。

实现“中国梦”,离不开法治护航。2013年,法治建设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必须突出强调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切实转变作风、改进文风,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检察梦的实现离不开法治梦。卢梭说过,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实现法律的公正性,让民众对法律心存敬畏、保有信仰,坚信法律是公平的,坚信法律是正义的,才能建设成为新时期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公平正义的法治梦。

法治梦的实现能促成中国梦的实现。中国梦的实现需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需要发扬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中国精神,需要凝聚众志成城、万众一心的中国力量,汇聚起中国社会磅礴的正能量,同心协力,埋头苦干,攻坚克难,锐意进取,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前进,为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2013年,检察工作迎来一个新的发展机遇期。各级检察机关要更加自觉地将检察工作置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中来审视,以改革创新的勇气加强和完善自己,积极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实现“中国梦”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检察文化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产生的精神财富的总和,是支配检察实践活动的价值基础和基本理念。它包含检察机关特有的价值观念、执法理念、业务理论、管理规范、行为准则和文化艺术产品。检察文化建设涵盖思想政治建设、执法理念建设、行为规范建设、职业道德建设、职业形象建设,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

检察文化的建设和繁荣为检察事业的发展提供内在的动力源泉,促进检察事业的蓬勃发展,推动法治建设的前进,法治的进步为中国梦的实现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和后盾。而中国梦的实现又为法治建设、检察事业、检察文化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所以中国梦与检察文化二者是密切相关的,是相互促进的,相互影响的。作为检察机关,一定要通过加强检察文化的建设来为中国梦的实现贡献力量,为中国梦的实现增砖添瓦。

推进为民、务实、廉洁和高效的检察机关作风建设,需要有强有力的动力。制度建设是外部动力,检察文化建设则是内部动力。开展检察文化建设,以下三方面值得特别的重视。

一、妥善处理形式与内容的关系。

检察文化建设应着眼于提高广大干警的执法能力和水平,着眼于通过文化建设提高竞争力,增强吸引力,形成凝聚力,打造强大的团队精神和发展动力。在检察文化形成中采取一定载体是必要的,但要紧紧围绕检察文化的核心、渗透文化理念来进行。要注意克服把文化建设等同于文体活动的认识,要注意克服只抓教育而忽视载体的倾向,把形式和内容有机结合,互相促进、互相提高。

二、处理好手段和目的的关系。

检察文化是手段,目的只有一个——通过检察文化建设,促进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就检察机关整体而言,希望通过检察文化建设达到争创先进检察院,让人民满意的目的。就检察官个体而言,希望通过检察文化建设将先进的法治理念落实到检察人员的具体行为之中。

三、处理好规范与落实的关系。

检察文化的建设工作要进行周密的谋划,切入本院实际的规划是基本的前提。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检察文化建设,把当前的工作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结合起来,树立长期建设思路,认真设计文化的目标和要素,做到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一步一个脚印地扎实抓好检察文化建设。

从检察文化入手,促进制度化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工作人员的自觉性和主观能动性,对检察事业长远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加强制度化建设,必须坚持四个“必须”。

加强检察院文化建设制度化,必须要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当前,我们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积极践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为更好地保障和服务社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基础和理论指导。

加强检察院文化建设制度化,必须重视在检察院队伍中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追求。检察官群体中形成共同的职业意识和职业精神,能增强队伍认同感、荣誉感、向心力和凝聚力,对全面提高队伍素质,促进检察院队伍的科学健康发展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加强检察院文化建设制度化,必须在检察院队伍中形成共同的行为规范和职业习惯。这将有利于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促进密切同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增进社会对检察院工作理解、信任和支持,增强法律监督权威和检察公信力。

加强检察院文化制度化建设,必须重视丰富活跃检察人员的文化生活。引导检察官追求高尚的文化品位和精神内涵,培养检察官求实、严谨、廉洁、文明的职业气质,树立检察院和检察官的良好形象,这是检察文化制度化建设的必然目标。

检察机关是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也是一个重要的司法机关,在依法治国进程中,要充分地发挥检察职能,特别要强化法律监督,通过依法履职,来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推动全民守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积极贡献。他认为,法治建设很重要的就是要惠及到老百姓,要让群众感受到法治进步,感受到检察机关在积极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在体现公平正义。要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指导思想,努力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盼。群众评价检察机关工作好不好,不是简单地看你办了多少案件,查了多少人,而是看你查的准不准、查的实不实,查没查到关键问题。不仅要看案件实体公正不公正,而且要看办案的过程文明不文明、规范不规范,也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得没得到保护;不仅要看怎么证实犯罪、指控犯罪,而且要看是不是从源头上积极地遏制犯罪、化解矛盾。为此就要转变执法理念,特别要摒弃过去陈旧落后的就案办案机械执法的方式,做到打击犯罪和保护人权并重,做到惩治犯罪与预防犯罪并重,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严格公正廉洁与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并重。二是要更加注意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着力点,让群众在法治进步中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公平正义。三是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执法公信力,以过硬的执法司法能力传递法治的正能量,真正做到以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来全面提升本领,促使检察机关更好地提高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能力。要坚持从严治检,对自身队伍中发现的问题绝不纵容、绝不放过,以铁的纪律确保执法司法经得住检验。还要注重检察工作公开透明,加大阳光检务推进力度,让更多的老百姓了解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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