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全面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广泛检举揭发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有效打击涉及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违法犯罪,参照公安部《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奖励标准》,按照榆林市经济发展和涉枪涉爆工作管理实际,制定榆林市奖励标准:
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烟花爆竹等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人员2000元至20000元奖励;举报破获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仿真枪、管制刀具以及弩等管制器具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人员1000元至5000元奖励。
二、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获取缔非法制造、买卖、储存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烟花爆竹窝点的,视情给予举报人员5000元至20000元奖励;打掉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烟花爆竹犯罪团伙的,视情给予举报人员20000元至100000元奖励;查获、取缔非法制贩仿真枪、管制刀具以及弩等管制器具窝点的,视情给予举报人员2000元至10000元奖励。
三、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私藏、私存爆炸物品案件,收缴炸药、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雷管、导火索、导爆索、手榴弹、地雷等爆炸物品以及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视情给予举报人员1000元至10000元奖励;查获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视情给予举报人员1000元至10000元奖励;查获非法购买、持有、私藏仿真枪、弩等管制器具的,视情给予举报人员500元至2000元奖励。
四、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获合法爆炸物品从业单位违规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视情给予举报人员500元至20000元奖励。
五、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抓获涉爆案件在逃人员的,视情给予举报人员1000元至10000元奖励。
六、对于涉及到多个奖励项目的,以最高奖励项目奖金奖励。
七、群众可以通过电话、信件或者私信@榆林公安政务微博向榆林市公安局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电话:0912-3234477(治安支队)。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榆林市肤施路4号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邮政编码719000。
榆林市公安局
2022年1月8日
来源|榆林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