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8-27 12:48:33 阅读量:
8月26日,岚皋县检察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认真组织学习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安康市委书记郭青就做好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作出的专门批示。
8月14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安康市委书记郭青在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专题报告上作出批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全市检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增强做好公益诉讼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聚焦公益核心,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市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积极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推动形成维护公益的工作合力,为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批示作出后,安康市检察院立即发出通知,要求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郭青书记批示精神,扎实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聚焦打赢三大攻坚战,通过检察机关的外部监督,督促解决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更好地服务安康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岚皋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全院干警进行学习和贯彻落实。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甘晓罡在学习讲话时提出六点要求,一是要讲政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把公益诉讼工作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去谋划和推进。二是要顾大局,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理念,帮助县委政府解决制约岚皋发展的法治瓶颈问题,加大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努力为人民群众生产出好的法治产品。三是要强机制,进一步整合优化干警力量,统一案件线索受理、办案力量调配、案件信息发布等。四是要抓重点,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检察监督,积极参与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专项督察整治,开展对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专项检察监督,不断增强监督质效。五是重自强,进一步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公益诉讼专业化队伍。六是强宣传,积极宣传、阐释公益诉讼职能、价值和意义,争取多方的理解和支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到公益保护事业中。
作者:岚皋县人民检察院 余世主 编辑:李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