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7-17 15:16:08 阅读量:
为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确保夏季道路交通安全,消除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恒口交管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科学布警,严查涉牌涉证、酒后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下午15时14分许,一辆陕J5***8号重型自卸货车沿316国道由大同镇驶往汉滨区五里镇途中,经过民警执勤临时检查点,执法民警示意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并出示相关证件。当时驾驶员神色紧张且无法出示机动车驾驶证,自称有驾驶证,忘了携带,而提供的身份证信息又不符,随后民警将其带到交警大队办案区。经查,该车驾驶员李某虎(男,汉族,现年41岁,驾驶证号为:612401197704221158)网上显示为“注销状态”,经当事人的陈述和公安网信息查询比对,确认李某虎系驾驶证被注销期间驾驶机动车辆的违法行为,在事实和证据面前李某虎对自已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员李某虎驾驶证被注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0元,并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作者:梁珊珊 编辑:李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