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高交大队宝平中队“五主动 五公开”化解事故处理中矛盾纠纷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3-17 09:23:03 阅读量:

   为维护社会稳定,及时化解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方面的矛盾纠纷,促进警民关系的和谐。宝鸡高交大队宝平中队推出五主动、五公开服务机制,全力化解事故处理中的矛盾纠纷,让群众满意。

  一、主动当宣传员,公开自己身份。民警接处警后,主动向双方当事人或多方当事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劝解、疏导工作,防止双方情绪冲动,发生新的矛盾纠纷。在主动当好宣传员的同时,向当事人公开自己的身份,公布姓名、联系电话、告知当事人,自己就是这起交通事故案件的承办民警,有什么事、有什么要求,可以直接与办案民警联系,并向当事人表明自己的态度,秉公办事、公平公正处理问题,给当事人留下警民和谐,警民之间产生了一种亲和力的第一印象。
 
二、主动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公开执法程序。接案之后,办案民警主动告知当事人在本案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主动告知当事人对民警办案的过程有监督的权利,也可以聘请亲友担任监督员对办案全过程除需要保密的外,进行全程监督,告知当事人有提供真实可靠的证据的权利,并向当事人公开执法程序,让当事人体会到民警办案是公正的、合法的、执法过程是在阳光下进行的,不存在暗厢操作、徇私枉法的问题,增强人民群众对办案执法的透明度、可信度,有利于化解矛盾纠纷。
 
三、主动出示证据,公开适用的法律法规。在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结束后,民警应主动出示可以公开的证据,尤其是检验鉴定报告,应经双方当事人签字认可后,才能作为有效证据。如果当事人不服,要求重新检验鉴定,应待重新检验鉴定当事人签字认可后才能作为有效证据,不能公开的证据,也应向当事人说明不能公开的原因。同对交通事故的成因,适用的法律条文应向当事人公开,让当事人知道违反了什么法律以及法律条款,应该怎么处罚,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当事人心服口服,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主动介入摸底,公开做出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问题以及医疗费用问题和事故损害赔偿问题,是双方当事人或多方当事人关心的焦点,也是容易引发矛盾纠纷和上访的关键问题。因此,办案民警必须提前介入摸底,掌握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并根据已掌握的证据和事实,口头公开自己对责任认定的看法、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石问路,让当事人有思想准备和心理准备,在当事人没有异议的情况下,根据全面调查的情况以及证据、事实再公开做出书面责任认定。双方书面申请由交警解释时,民警已掌握了主动权,可以因势利导进行调解,及时化解矛盾。
 
五、主动回访,公开处理遗留问题。为了把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彻底解决交通事故案件处理中的遗留问题。办案民警还采取电话回访,面对面回访,针对调解后存在的遗留问题跟踪调查处理,尤其是对事故损害赔偿和医疗费赔偿存在的拖欠问题,办案民警尽力做好思想工作,使受害方能得到及时的、应有的赔偿。

 

 (撰稿: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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