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违法企业盖“遮羞布”,羞了谁?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3-17 09:22:03 阅读量:

 又是一年3·15!

这一天是工商部门每年最风光的时刻,借助为消费者维权的契机,工商部门频频占领各大报纸、各大网站的重要位置。

在2018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别公布了2017年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涉及汽车、网购、餐饮、旅游、境外消费、公共服务等多个行业和领域的消费维权。

工商部门的初衷是希望通过案例的分析,帮助消费者规避消费陷阱,识别违法行为,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

然而,十大案例的公布却让消费者有些摸不清头脑。曝光十大案例看似工商部门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下了功夫,然而细心的坊友会发现,这十大典型案例中涉事的单位均用“某企业”、“某机构”、“某美容院”代替,全部打了马赛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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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违法企业打“马赛克” 消费者难辨是非

我们简单梳理下十大案例中的几个问题:

2016年10月6日,消费者常女士在延安某公司购买了一部价值8000元的苹果7 Plus手机。2017年2月6日,因摄像头工作不正常送延安苹果手机售后维修。

2017年7月份,消费者Z先生与汉中某汽车销售公司签订SUV汽车购买合同,并向商家支付14.68万元全车款。

……

既然是典型案例,却又不敢指名道姓,这样的曝光有何意义?又能起到什么震慑效果和指导作用?3·15的曝光侵权案件是为了给消费者提供借鉴,给商家以震慑,而陕西省工商局面对违法企业遮遮掩掩、羞羞答答还贴心地为违法企业打上了马赛克,生怕企业的名字为公众所熟知,着实让人有些费解。

这些“被打码”的企业和机构可以是甲、乙、丙、丁,总之没有点名道姓就是“很给面子”,我们的违法行为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你可以曝光我,反正打了码,你知道就行了。这种做法就是让你猜,反正你也猜不到。


工商部门把面子给足了,但是消费者对于案件中提及的违法企业名称都不了解。假如这些企业依旧我行我素,那不知还会有多少消费者继续上当受骗。

这样遮遮掩掩的曝光给人一种含含糊糊、态度暧昧的感觉,不仅让消费者对于维权失去信心,还会助长这些“黑心企业”的嚣张气焰。同样还会损害那些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的企业。

3·15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曝光违法企业作为这一天的重头戏,也是消费者最为期待和关注的大事。然而陕西工商部门的含含糊糊、遮遮掩掩是替消费者维权还是有意保护涉事企业、机构?是曝光还是保护?

纵容非法企业将导致不公平竞争

工商部门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打马赛克,这对于守法经营的企业而言是一种不公平的做法。假如一个地区有五家类似企业,丙企业的不当行为成了侵害消费权益的典型案件,工商部门3·15时公布企业违法案件,某地某企业侵害消费权益,那么当地其他四家企业都会受到猜忌。为违法企业打马赛克,包庇纵容实际上是对其他合法企业的一种间接性的伤害。

相比工商部门而言,陕西食药监部门的做法更值得肯定,每次食药监局对于食品违法的案例公布的特别清楚,企业名字、违法案件等事实非常清楚明了,在违法面前大小企业一视同仁。经过持续的公布,确实对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行为有了较大程度的遏制。因为目前市场上存在这种情况,很多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他不怕职能部门的罚款也不害怕消费者的投诉,唯独害怕职能部门向媒体的通报,把企业违法作为典型案例,这样的负面舆情让很多企业很难招架。

 

有些消费风险不该由消费者去填。对于鉴别商家能力有限的消费者而言,工商部门主动作为,强有力地打击违法商家岂不是对于规避消费风险作用更大?

举个例子,大家一看便可明了。 根据西安市工商局公布, 2017年2月9日,山西游客赵某在临潼旅游期间,在某土特产店购买了价值6468元的中药材“铁皮石斛”,购买后感觉价格太高,通过“12315”投诉举报电话向西安市工商局临潼分局进行投诉。经查,该土特产店销售人员焦某向赵某销售“铁皮石斛”时,故意未将“铁皮石斛”的价格说清楚,导致赵某将“每克10元”的价格误认为是“每根10元”,购买600多克,并将“铁皮石斛”打成粉状,付款6468元。

2月17日,在西安市工商局临潼分局调解下,该土特产店退还赵某全部货款,向赵某赔礼道歉。西安市工商局临潼分局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认定该土特产店故意不说清楚所提供的商品价格的行为,属于隐瞒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行为,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罚款19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很简单,但是套路很熟悉,临潼的旅游不就是被这些极个别不法店损害的吗?工商部门罚款19000元,把事件作为典型案例对外公布,作为自己的政绩。可是有啥效果,可能今天这个商家骗了一个山西游客,工商企业罚款了,明天又骗一个山东游客,反正工商部门来只是罚款,只要店还在,临潼又不缺游客。

仔细分析这个事件,商家是获益者,工商部门罚了一笔款也捞了政绩,受害的还是外地旅客和西安乃至陕西的旅游形象。为什么不把该店名字和法人名字公布一下,让他远离这个行业呢,哪怕公布店的名字也是一种警示。

打码式曝光有损工商部门公信力

纵观几年来的消费者维权事件,虽然每年工商部门都会公布各种消费典型维权案例。但是老套路总是玩不过新变化,总有消费者中招。消费者权益在与商业利益博弈时常常“占下风”,保护消费者权益,仅靠投诉处理、解决还远远不够,不严格堵住企业违法的口子,光靠解决投诉、处理投诉,治标不治本。

陕西省社科院政治与法律研究所所长郭兴全认为:给非法企业打上了马赛克,这种隐去企业名号的通报不是保护消费者的,而是保护一些非法企业获取非法利益的,不仅不能警示非法企业的侵权行为,还伤害了合法经营企业的积极性,更为严重的是给其他不知情的消费者埋下了受伤害的隐患。维护消费者权益不能采取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方式,不能仅仅提醒消费者防范陷阱,而要从源头杜绝一些企业的非法经营活动。


 

在坊哥看来,作为工商部门,应当扛起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大旗,曝光力度不妨再大一些,范围不妨再广一些,指名道姓多一些,而不是遮遮掩掩地用“某公司”、“某机构”代替。让这些“问题商家、黑心机构”“赤裸裸”地曝光于大庭广众之下,无处遁形。

既然这些“黑心企业”不讲道德、不讲法律,工商部门又何必“自作多情”呢?要曝光案件就应该指名道姓,就应该“撕破脸”,过分地替商家考虑,会让自己在商家面前挺不起腰杆,损害工商部门的公信力,还会失去消费者的信任。

(重要信息提示: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西安市工商局分别公布的陕西省和西安市消费维权十大案例,但是坊哥感觉打过马赛克的案例意义不大,请坊友自行查找。)

(图片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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