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3-16 15:29:08 阅读量:
为了确保“两会”安全顺利召开,打造平安和谐临渭。公安临渭分局治安大队协同派出所组织民警对辖区加油站进行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排除安排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2月23日至3月23日,治安大队开展一个月的加油站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各加油站点落实购买散装汽油“实名登记、实情登记”制度,视频监控全覆盖及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行动中,共检查加油站点56家,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共下发整改24家,排除隐患32处,从中发现未按规定销售散装汽油加油站1家。2018年3月12日,在临渭区孝义镇“三勤加油站”加油员王某在未提供辖区派出所出具的购买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情况下,将45升散装汽油销售于刘某,该加油站法定代表人郝某对加油站疏于管理,放任监督,致使加油站购销散装汽油未建立登记表及相关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对王某处于10日行政拘留,刘某处于5日行政拘留。
此次检查,有效督促加油站规范建立购买散装汽油的相关制度,完善各类安全登记表册。现就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散装汽油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安机关购销散装汽油规定进行购买,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加油站,在加油站内部禁止接打电话。
整理:王亚锋 编辑:王梦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