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1-15 17:33:58 阅读量:
11月13日上午,家住华阴市新十冶小区的卫先生来到西岳派出所值班室称其捡到一个钱包,请求民警寻找失主将钱包归还。副所长张旭阳、民警刘龚鑫热情的接待了这名群众,并详细的询问了其捡钱包的过程,据卫先生讲他昨天晚上在岳庙中学附近的饭馆吃饭,饭后在回家的路上捡到一个钱包,打开钱包查看,发现有不少物品,因天已经太晚了,卫先生决定先暂时保管钱包,等到第二天再寻找失主。11月13日一大早,卫先生根据丢失物品中身份证上的地址到岳庙步行街进行寻找,可是寻找了三个多小时都没有找到身份证上的地址,询问周边居民也没人认识身份证上的地址和失主,因此卫先生来到西岳派出所,将捡到的钱包交到民警手里,请民警帮忙询问失主。民警首先表扬了卫先生拾金不昧的精神,随后便查看钱包内的物品,通过查看,民警发现钱包里有现金近800元、军人保障卡、身份证及几张银行卡,民警按照规定进行详细登记。随后民警通过户籍室查询到了失主的具体住址,并很快联系到了失主梁某所在单位的领导并说明情况。很快梁某便赶到了派出所,经询问得知,梁某称11月12日晚上他在岳庙中学附近的饭馆吃饭,吃完饭后就回到单位。今天早上起床后都没注意自己的钱包已经丢失,直到单位领导给他打电话了之后,才知道自己钱包丢了。民警在核对梁某的身份信息后,将钱包交还给了他。接过钱包的梁某感激的对民警说:“真的感谢好心市民,也感谢民警同志”。
(王亚锋 赵磊 华阴市西岳派出所供稿)编辑:王梦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