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1-15 17:20:17 阅读量:
“慢一慢,成功一大半。”这是以前科目二训练时,教练对学员叮咛的“口头禅”。
如今,为贯彻落实公安部、交通运输部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公安部交通管理科研所重新修订了《驾驶人考试内容与方法》(GA 1026)等行业标准,并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那么,这项驾考新规的实行,都涉及哪些内容?对驾考工作带来哪些影响?学员学驾难度到底是提高了还是降低了?等等问题,成了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驾驶员朋友以及驾考人员关注的事情。
为最大限度地满足地人民群众对新驾规的知情权,及时普及驾考新规,更好地服务人民,推进车驾管工作,2017年11月15日上午,富平县交警大队车管所举行了“驾校教练及驾驶人专题培训会”,并通过新浪微博,进行了现场直播。副大队长魏朝晖以及车管所、法宣中队负责人出席了培训会。
车管所所长雷玮在讲话中,开门见山,说明今天召集大家进行新规培训,旨在使各位教练员和驾考考生进一步熟悉10月1日起实施的《驾驶人考试内容与方法》的新知识新变化,消除恐惧心理,使大家能够轻轻松松参加驾校的学习和培训,很快拿到驾照。并透露,根据上级有关驾驶人考试业务向县级下放、延伸的精神,富平县科目二、科目三考场即将投入使用,将更加方便驾考考生。
培训会,车管所副所长任朝红对新规作了详细解读。指出此次修订,更适应实际道路环境,更贴近安全驾驶实际,有的项目降低了扣分,有的考试内容调整了考试科目,有的增加了考试点,综合来看,此次修订不是增加了考试难度,而是进行了一系列更加科学的调整,主要调整有:科目一涉及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内容全部调整至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项目中;调整考试内容比例,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知识考题比例,单列文明行车常识、典型事故案例等内容;调整考试操作,如科目三起步、变更车道、靠边停车、超车项目中增加“回头观察”动作,直行通过路口、左右转弯等项目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的评判为不合格,这从细节动作考核考生安全文明意识。等等。
并详细解读了2017驾考新规六大变化,分别是:一是场地考松了,中途停车,改为每次扣5分。二是更加方便群众考试小型车调整夜考方式。对于小型车驾驶的考核,调整科目三夜间考试方式,采用模拟夜间灯光考试形式进行。三是大车场地补考未扣分项目不再补考。对于大型车,如果科目二考试不合格当场补考的,未扣分的已考项目不再补考;对夜间考试不合格当场补考的,白天考试成绩保留。四是侧方位停车将判为不合格。对于科目二考试中的侧方位停车,如果中途停车,以前判为不合格,现在改为扣5分;新增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将直接判为不合格。五是路考增多项“不合格”,变道不打灯直接挂科。新的办法,对科目三路考评判整体趋严。比如,针对科目三路考,细则新增了“直行通过路口、左右转弯等项目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的评判为不合格”。此外,靠边停车项目里,还新增了“需要下车的,在打开车门前不回头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判为不合格”。“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横道边缘大于50cm”由原来的“扣10分”改为“不合格”。对于起步、转向、变更车道等情况下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的情形,由原来的“扣10分”调整为“不合格”。六是驾考重“车德”,不主动避让行人直接挂科。值得一提的是,“驾考”新规中增加了许多文明行车的考试内容,比如驾考中如果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右转弯,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直接判为不合格。
(王亚锋 赵磊 撰稿:陈润社 崔宁 摄影:孙巍)编辑:王梦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