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5-24 22:11:14 阅读量:
5月24日11时许,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公安局杨地派出所民警在开展非法种植罂粟情况摸排时,发现辖区杨地镇双岭村村民王某门前的石坎上种植了几颗罂粟已经成熟挂果,民警立即对罂粟植株进行了铲除,并展开相关调查工作。
经查,2017年正月,王某将朋友给的“花种”洒在自家门前的场地边后就出门务工,直到近日回家遇到民警铲除罂粟植株,才得知自己洒下的“花种”竟然是罂粟。因王某种植罂粟面积较小、植株较少,民警对其作了批评教育,并处以5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告诫其不能再次种植罂粟,更不能将罂粟种子赠送他人,避免造成更大的危害。
(陕西山阳县公安局赵东、江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