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5-24 21:52:35 阅读量:
扶贫是一件有利民生的好事,理应受到群众的欢迎。可是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法官镇黄家店村村民洪某宝的行为却让人费解。
5月9日13时许,法官镇政府向辖区黄家店村贫困户发放蜜蜂发展养殖业。待将运来的蜂箱放到指定地点放置时,却遭到该村村民洪某宝强烈反对,其认为蜂箱放在自家的水泥田埂上,在分发蜂箱时会被人群踩坏地里庄稼,遂将已经放置在田埂上的两箱蜜蜂扔到河道里,致两箱蜜蜂飞走,损失1000余元。
山阳县公安局法官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开展案件查处工作。5月22日,山阳县公安局依法对洪某宝作出了行政拘留七日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5月24日,洪某宝被送往山阳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陕西山阳县公安局曹若禹、江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