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3-11 10:13:48 阅读量:
本网讯( 通讯员 叶明星 王小山) 3月10日,由岚皋县委宣传部、县创文办、县文明办、县双创办、县民政局、团县委联合举办的“美丽新岚皋·志愿伴我行”学雷锋志愿服务集中示范活动暨表彰大会在岚皋县城南宫山广场举行。岚皋县公安局被授予“学雷锋活动示范点”称号。
近年来,岚皋县公安局在深入开展学雷锋动活动中,全体民警始终把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应尽职责,忠实地践行着雷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了人民的事业无私奉献”的精神,扎根本职岗位,暖民心,济民困,解民愁,让学雷锋见行动事迹在警营不断涌现,也让雷锋精神在警营永驻!他们扛起了“弘扬雷锋精神、争做时代先锋”的旗帜,肩负起打违法犯罪、保卫一方平安的重任;他们用爱岗敬业、关注民生、为民解忧和纪律严明的实际行动,诠释着新时期雷锋精神的深刻内涵。经过全体民警的不懈努力,该局多次被省、市评为先进单位,涌现了许多先进个人及先进典型。2016年,该局荣获了“公安部210工程示范单位”;杨大平荣获“首届安康我最喜爱的十大杰出警察”称号;付金亮被表彰为“全国打拐寻亲”先进个人;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荣获省市多项表彰,执法公开、“十小警务”、“12369”警务模式、岚皋民生警务平台等多项重点工作被中省市认可推广,已经成为执法为民,服务群众的新品牌。为学习雷锋活动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