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3-11 09:53:49 阅读量:
本网讯(通讯员 叶明星 姜小魏 )村里一阵吵闹声引起了走访民警的注意!随即安康岚皋县公安局堰门派出所民警上前了解情况,原来是是辖区汪某、李某等农户和某养殖公司因兔子养殖回收问题正在发生争执,且聚集了很多村民,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
获悉后,该所民警立即介入调查。经走访询问得知:此前,村民汪某、李某等农户和某兔子养殖公司签订了“公司+农户”协议,由养殖公司提供兔种和饲料,农户进行养殖,待兔子达到出笼标准后,公司统一收购,并当场结清养殖费用。然而,当汪某、李某将公司提供的上百只兔种养殖达到收购标准时,公司却无法给付汪某、李某等农户养殖费用,双方为此闹得不可开交。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和养殖公司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通过沟通得知,该公司因兔子销路不畅,一时间资金周转困难,故无法及时向农户结算养殖费用,且该负责人再三表示现已派人在外联系销路,将及时付清农户养殖费用。为了帮助养殖公司渡过难关,打消汪某、李某等农户的顾虑,民警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历经两个多小时的工作后,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养殖公司按合同先行收购养殖户的兔子,并出具相关收据,保证在约定期限内付款。
至此,一场因兔子引发的风波得以平息,村子又恢复了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