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岚皋公安:推行“旅游警务”新模式 提高治安防控能力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7-08 13:43:59 阅读量:

 本网讯(通讯员 郭子平 汪华平)旅游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如何确保游客安全,让游客玩得开心、住得舒心,成为陕西省岚皋县公安机关的首要任务,局党委班子着眼于全县发展大局,通过深入调研,因地制宜地尝试推行“旅游警务”新模式。

首先,组建了岚皋县公安局旅游管理警察大队,在县编办的大力支持下,近日已正式挂牌成立。岚皋县公安局旅游管理警察大队主要职责有7项:为游客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应急救助及其他便民利民服务;负责办理涉及侵害旅游活动参与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旅游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涉旅游业的强买强卖、非法经营、价格欺诈、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案件;指导各派出所及警务室对行政区域内的景区(点)开展日常巡逻防范、秩序维护、服务游客等工作;依法监督、检查、指导各旅游景区(酒店)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县局在前期组建旅游管理警察大队的基础上,又分别在国家AAAA景区、国家地质公园南宫山、国家AAA级景区岚河漂流、省级神河源森林公园、千层河森林公园等四个景区分别设立了“景区警务室”。一方面对建成的景区警务室建立健全各类基础工作台帐、设立警务宣传栏,悬挂标示牌、公开民警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并配备必需的办公桌椅、资料柜等办公用品和防护器材等。另一方面配备和派驻专人,将第一时间接处景区各类警情,主动解决景区工作中的治安热点、难点问题,经常性地开展景区安全检查、治安形势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制定警务工作计划,并开展治安巡逻等安全防范工作。

景区警务室的成立,进一步规范、明确景区警务室民警工作任务、职责,同时,加强了警方与景区管理部门的工作联动和信息沟通,进一步提高景区治安防控能力,在构建平安和谐景区、服务旅游业经济发展中更好地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确保全县景区治安秩序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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