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7-07 20:08:28 阅读量:
日前,宁强县阳平关镇的郑某商铺被盗。宁强警方调取现场附近监控视频,通过分析锁定了两名嫌疑男子。随后,民警截取了嫌疑人图像,并发布在县公安局微信平台。当天中午,2名嫌疑人在县安乐河镇被抓获,被盗现金很快返还到失主手上。
这是宁强县公安局创新“互联网+警务”,利用微信破案的一个缩影。
转变思想观念提高工作标准
今年以来,宁强县公安局新一届局党委组建后,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推动工作跨越发展的必由之路,年初先后4次组织局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赴四川以及云南等地考察学习,并先后召开了公安改革及四项建设工作思路研讨会、思想汇报会、全县公安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在统一思想的基础上,局党委结合实际,提出了“序列当第一、全市争先进、全省有亮点”的目标定位,要求全局民警牢固树立“五个第一”理念(即队伍建设第一、反恐维稳第一、创新改革第一、科技强警第一、服务发展第一),积极构建“三大支撑”(以智慧警务、机制预案、基础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科技、制度、硬件三大建设,又称三大支撑),同时推行抓领导、抓督导、抓警心、抓规范、抓执法、抓问题的“六抓工作法”,确保各项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树立科技意识强化合成作战
2000年1月11日凌晨,汉源镇二道河村一餐馆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李某因琐事与他人发生争执,后持木棒将李某某打伤致死后潜逃。期间,公安机关从未放弃过追捕。2016年4月12日,侦查员通过信息破案新机制,在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县将外逃16年的嫌疑人李某抓获。
2016年元月,该局投资120余万元在全市率先建成合成作战室,抽调各部门具有信息化专长的民警组建情报信息大队,专门负责合成作战室工作,整合共享公安内外海量数据信息资源,建立“互联网+”视频侦查、网络侦查等新机制,先后破获砸车盗窃案、系列盗窃摩托车案、保险柜巨额现金撬盗案。目前,全局90%以上的已破案件中,合成作战均不同程度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加强刑事科学技术手段建设,局里新增5个派出所刑事科学技术分室,实现刑事案件现场勘查全覆盖。4月,该局在“全国公安机关现场勘验信息系统”中取得了全省第8名的成绩,相继受到省、市通报表扬。
强化发展意识推动智慧警务建设
家住宁强县代家坝镇的龙女士与在香港工作的张先生结婚并在香港居住3年,按规定需要办理定居签证。2016年6月8日,两人来到宁强县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当天即办好了所有审批。如今在宁强预约办理出入境证件、异地户证业务快递送上门等业务,群众只需轻点手指即可轻松办理10余项公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
宁强县公安局主动适应信息化条件下人民群众对公安行动管理服务的新期待,积极搭建以“互联网+”服务群众、“互联网+”实战业务、“互联网+”队伍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智慧警务平台。2015年12月,“宁强公安”手机报开办,公安政务微博确定专人管理。2016年2月,该局智慧警务一期工程建成,“宁强公安”微信服务号正式上线,治安、交管、消防、出入境及各派出所普遍开展了微警务业务,全局共建立公众微信号21个。网友关注“宁强公安”微信公众号后,点击微信报警栏目,在宁强境内发现任何违法犯罪线索或重大公共安全隐患,都可通过微信平台填写信息内容,平台还可以同步上传文字、图片、录音、视频、地理位置等信息,网友向公安机关报案内容比以前更完整丰富。
今年5月,该局智慧警务二期工程“网上警局”建成,设立“网上服务大厅”,将行政管理服务事项的581项权力清单、程序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部上网,向社会公布。建设网上视频督察系统,严格实行窗口单位首接责任制。成立户政服务中心,将汉源派出所与县局户政业务整合办公,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经过半年多运行,宁强公安的互联网智慧警务取得了良好发展。“宁强公安”政务微博已发送信息455条,固定粉丝260人,与网友互动1.3万余次;刊发宁强公安手机报13期;“宁强公安”微警务公众微信号已推出10个功能应用,关注达1000余人,总点击量1.6万次。
坚持职业化发展推进正规化建设
作为陕西省公安厅队伍正规化建设试点单位之一,宁强县公安局着力提升队伍职业化水平。该局叫响做实“周周有培训”“月月有活动”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建立微信群向民警发布工作指令,“微信警营”搭建单位家属沟通桥梁,建设“指尖警营文化”,延伸管理,凝心聚力。成立共青团组织,充分发挥工会职能,全局已举办各类专题培训15期培训1500余人次,开展各类警营文化竞赛活动。实施对机关和派出所的美化、定置化管理,确定了3个派出所为试点单位,召开了队伍正规化建设现场观摩推进会。建设局史馆、图书室、国旗升降台,开展了“向人民汇报”活动,重新聘请32名警风警纪监督员。队伍建设有力助推了业务工作,该局被确定为全市主办侦查员试点单位。冬季亮剑、“秦盾行动”及今年前4个月,全市综合考核连续排名序列第一。(李广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