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岚皋交警正警容树形象 强队伍立民心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6-15 16:44:37 阅读量:

 本网讯(通讯员:刘德志)为进一步强化队伍管理,提高民警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规范民警执法行为和日常行为举止,切实解决交警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岚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加强队伍建设,使民警履职能力和执法规范化水平稳步提高,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树立公安交警执法为民、公正廉洁良好形象。

一、加强条令规定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高度。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要求,通过组织民警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相关材料,加强民警思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教育,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增强政治觉悟,提升思想境界,促使全体民警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认真落实便民利民服务承诺,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二、抓好排查治理,整改薄弱环节。为全面查找执法执纪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深入查找工作作风、纪律作风、警容警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思想、纪律、作风上全面剖析、反思。大队组织全体民警开展互帮互查、自查自纠,在违法处理、信访投诉等方面全面查摆问题,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隐患性问题,查找差距不足和问题隐患,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狠抓落实,增强民警的规范执法意识和自觉依法办案意识,促进队伍整体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切实达到执法为民思想更加牢固,纪律作风更加严明,真正做到作风优、纪律强、业务精、素质良,进一步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三、强化文明执法理念,着实提高民警执法形象。大队要求全体民警在路面执勤执法中必须注意文明礼貌,以服务群众、方便群众为目的,在坚持做到严格按照程序规定、规范要求执法的同时,对待群众要做到警容严整、语言文明、举止端庄、执法规范,从而有效地使交通违法者以平和的心态接受教育和处罚,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求民警在路面执法中要注意执法策略,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实施警告,以说服教育为主,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的逆反心理,切实保障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在纠正或处罚当事人违法行为前后不忘敬礼,依法告知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和依据,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在广大驾驶人中树立岚皋交警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落实。为了加强对民警执勤执法监督,严防各种违法违纪问题,大队领导不定时对民警执勤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警容风纪、值班备勤、执法程序运用、警务用语使用、执法记录仪使用等方面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法违纪民警,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另一方面,设立意见箱,向社会公布执法监督热线,动员广大交通参与者对民警日常执法工作进行监督。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