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旬阳检察院绷紧“五一”期间廉洁自律弦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5-02 13: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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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旬阳检察院刘蓝鸽)今年“五一”期间,旬阳检察院按照市院安检纪监(2016)4号文件要求,高度重视加强“五一”期间廉洁自律工作,认真抓好落实,全体干警筑牢思想防线,坚守责任担当,严格遵守禁令,做到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
加强组织领导。该院成立了由检察长孙自清任组长,纪检组长吴彬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五一”期间廉洁自律督促检查工作小组,量化、细化了工作任务,明确了加强“五一”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 班子成员公开廉政承诺,自觉接受广大干警的监督。
开展廉政教育。4月27日下午,该院结合“两学一做”活动,组织全院干警专题学习了市院安检纪监(2016)4号文件《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把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位干警。再次重温了中央“八项规定”、省检察院“实施办法”以及省市县“十项规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典型案例等,严肃各项纪律,提高干警“五一”期间廉洁自律的警惕性、自律性,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落实保障措施。“五一”期间,该院重点采取了五项措施,落实干警遵守廉洁自律。一是严禁干警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大吃大喝、支付高消费娱乐。二是加强公车管理,严格执行公车管理规定,严禁公款旅游。三是严禁干警参与赌博。四是严禁借婚丧喜庆之机大操大办、收钱敛财。五是要求干警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子女。 如发现干警违犯以上五项规定,则按纪检监察部门规定严肃处理。
从严监督执纪。“五一”期间该院强化监督、执纪。一是坚持领导带班制度,每天和其他班子成员通讯联系,落实每个人的节日生活情况,防止违反廉洁自律情况的发生。二是廉洁自律督促检查工作小组领导明查暗访,抓好抓实监督。重点围绕“十个严禁”,高检院“八小时外行为禁令”、遵守检容风纪、车辆管理使用、“禁洒令”情况等方面内容进行专项督查。强化外部监督,公布监督电话、电子邮箱、QQ视频接访号码,开展明查暗访等,了解干警“八小时以外”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及参加社区活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并给予严肃处理。三是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工作人员 加强监督,及时约束部门工作人员日常行为,做到遵纪守法。四是明确专人对公车进行封存。五是结合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自述, 党员领导干部互相诫勉,做到警钟长鸣。
通过以上措施,该院今年“五一”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得到较好的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得到加强, 全院干警都能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和检规检纪,始终坚持“三严三实“,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没有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没有用公款购买发放节礼;没有公车私用;没有发现索取或接受服务对象礼品馈赠或宴请的现象;没有发现权钱交易、请客送礼、相互宴请、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没有组织或参与赌博活动;做到杜绝”节日病“,不踩”红线“,不越”雷池“,廉洁、文明、健康、节俭过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