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公安局石门派出所:连续调处多起矛盾纠纷 维护稳定促和谐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4-27 16:47:16
阅读量:
本网讯(记者 李峰 通讯员 许超 )为积极履行维护社会稳定的公安职责,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岚皋县公安局石门派出所始终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按照县局开展“十小警务”工作要求,采取"能调则调"、"多调少罚"等柔性方法,坚持和谐邻里关系的原则,牢牢把握调处工作主动权,近日来,连续化解多起社会矛盾纠纷,有效缓解矛盾、化解纠纷。
4月10日,辖区红岩村村民刘某新在自家柴扒砍柴时误将邻居孙某明的杂木树砍了10余棵,孙某明发现后与刘某新进行理论,后孙某明将刘某新砍树用的电锯扣押,双方为此发生纠纷。4月20日,民警在走访工作中获取该信息后,积极主动介入,经初步了解,双方对林地界限各执一词,民警立即联系镇土管所、林业站、森林公安等部门现场办公,对双方的林地进行确权,证实刘某新确实将孙某明的杂木树误砍了10余棵,通过民警耐心细致的开导与宣讲政策,刘某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愿意积极主动赔偿孙某明300元损失费,至此一起因地界纠纷可能引发的“民转刑”案件得以及时化解,双方多年的地界纠纷得以确权,引发矛盾纠纷的根源彻底拔除。
4月24日12时许,辖区铁佛村村民王某春报警称,自家养殖土蜂蜜的蜂桶被同村村民宋某伦偷走了2只(价值400元),请求处理。民警经过走访、调查得知,王某春与宋某伦系表兄弟关系,宋某曾于2015年向王某春打过招呼后就拿走了2只空蜂桶,后王某春想要回蜂桶时被宋某伦拒绝后报警。鉴于双方系亲戚关系,民警采取亲情感化方式耐心调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4月25日14时许,石门镇松林村村民罗某顺驾驶三轮车行驶至石门镇月星村(小地名红岩桥)时,因罗某顺操作不当,撞向公路边桂某才家的大门,将大门及部分墙面撞坏,双方因未能达成一致赔偿协议发生纠纷,后双方来到派出所请求调解处理。民警经过实地勘察并对损失进行估价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通过民警耐心细致地讲解政策、宣传法律知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协议,由罗某顺一次性赔偿桂某才相关维修费4500元,双方不再为此事发生任何纠纷。
今年以来,石门派出所还处置过多起此类的社会矛盾纠纷,有效的杜绝了民事纠纷转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进一步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下一步工作中,石门派出所将继续坚持“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原则,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不断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