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石泉:优化资源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案件100%合格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4-13 21:46:35 阅读量:

 本报讯 (记者 高宝祥 通讯员 胡泽林 周歌) 411日上午,在安康市石泉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张学强会同谭鹏、张魁等民警,对城关派出所、喜河派出所等所队近期处置的案件进行“会诊”,确保案件“零差错”。近些年来,石泉县公安局主动适应依法治国新常态,以建设“法治公安”为目标,紧紧围绕执法工作正规化、制度化、法制化发展方向,全面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去年以来,他们共审核行政案件189起,行政处罚348人;审核刑事案件126案,评查各类案卷315卷,案件合格率达100%

石泉县公安局党委班子创新勇为,将原法制室探索组建为法制大队,并积极争取相匹配的机构格次,下设案件审核、执法监督、巡驻执法三个专业中队。案件审核中队专司全局刑事、行政案件审核把关;执法监督中队专司实体执法监督和办案系统运行的监督及考评;巡驻法制中队是将已经取得中级执法资格的24名所队兼职法制员和遴选出的8名执法协勤监督员集中于法制大队统一管理,派驻于执法办案各所队,引领基层执法规范遵循,从而构建起更加高效的执法管理体系和更加科学的执法责任体系。

为了切实深化执法主体能力建设,他们先后组织民警开展了“执法办案实用业务知识”、“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使用”以及《行政处罚法》、《刑事诉讼法》等专题培训35期,组织民警参加各类旁听庭审10余次。另一方面,依托执法资格等级考试,推行“日有所获、月学一法”活动。全局民警176人取得初级执法资格,95人取得中级执法资格,2人取得高级执法资格,1人通过司法考试,初步形成了“规范执法培训持续开展、基本执法素质持续提升”的良好局面。

他们坚持案件统一审核把关,全面实行刑事、行政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机制,对各类刑事案件及局裁治安案件全部由法制大队进行统一审核,重点开展立受案审核、强制措施审核、案件处理审核、证据审查复核。严把办案质量关。同时,以刑事案件法制统一出口为中心,进一步明确由法制部门代表公安机关统一对外对接,对提请逮捕、移送起诉、复议复核等案件办理及接受检察或司法建议等需与检、法部门对接的工作,全部由法制大队开展,各办案部门不再单独与检、法部门联系。去年以来,审核的189起行政案件及126起刑事案件合格率达100%

石泉县公安局坚持狠抓执法办案系统应用网上巡查,法制部门将各单位网上办案情况纳入常态化管理,开展了“日查周巡月通报”。严格落实案件办案网上流转制度,去年以来,各执法办案部门录入执法办案监督信息系统各类接处警信息6065起,录入刑事案件561起,行政案件1112起,案件录入率达100%,材料扫描率达100%,实现案件办理网上流转率达100%。此外,他们加大自我督查力度,及时纠正各类执法问题40余次,同时,自觉接受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及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不断提升执法公信,树立了人民公安良好的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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