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生活的地方有了户口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12-24 12:59:15 阅读量:

(通讯员:胡洁)“真是人民警察为人民啊!真谢谢你们啊!给我们解决了实际问题!”一位陪同年过六旬的老人在韩城市公安局西庄派出所的户籍室办理落户手续的群众热泪盈眶的捧着户口本说着。

老人名叫刘某选,现年61岁,家住在西安市蓝田县普化镇当院村,因为其智力低下,无儿无女,被韩城市西庄镇北强村三组村民陈某科(系刘民选老人远房外甥)照顾二十余年,现老人年岁已高,为方便老人办理相关业务,故申请将老人的户口从西安市蓝田县迁到西庄镇北强村。
在老人刚刚来到韩城时,没有在意户口所在地,直到近几年,老人生病住院频繁,却因户口问题不能在韩城参加合疗,报销住院费用,家人才想起来办理户口迁移。于是,在今年申请办理将老人的户口从蓝田县迁到西庄镇北强村。当户籍室民警将这一情况汇报至派出所所长时,所长薛军民高度重视,立即上报市局主管户政领导,同时,户籍民警立即翻阅户口政策文件,并请示市局户政部门意见。随后,户籍室民警与责任区民警互相配合,通过对其邻居、村干部询问、调查,并与村民代表谈笔录,证实申请内容后。最终,在西庄派出所领导重视,户籍室民警多方协调、沟通,责任区民警的调查、取证后,通过协调村干部,上报市局户政部门审批,终于在多方努力下为老人办理了落户手续。至此,老人终于在他生活的地方有了属于自己的户口。
照顾老人多年的普通农民陈某科捧着户口本,不知道怎样表达自己内心的喜悦,就冲着户籍民警不停地道谢,坐在凳子上的老人刘某民只是看着民警笑。
民警的答道:“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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