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洲县公安局连破三起毒品大案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12-24 11:52:35 阅读量:

          “2015秦风·冬季亮剑”严打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子洲县公安局结合全县社会治安实际,认真实施全县“三年禁毒规划”,将“2015秦风·冬季亮剑”与禁毒“利剑·7”有机相结合,按照“打团伙、摧网络、破大案、抓毒枭、缴毒资、强收戒、重管控”的总体思路,强化措施,攻坚克难,全力清除毒瘤危害。近日,成功侦破3起制造、贩卖毒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缴获毒品“海洛因”108.94克、“安钠咖”735.98克、“韩城片片”38.63克,咖啡因328克、毒葫芦28公斤、制毒工具若干。

10月份,该局禁毒大队民警通过深挖线索,获悉加某(男,36岁,子洲县人,患有尿毒症),有重大贩卖毒品的嫌疑后,该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抽调警干力量,展开秘密侦查。经过长达1个多月的苦心经营、深度研判,11月26日,民警将正在子洲县农商银行城关支行取贩毒款的加某一举抓获,并当场在加某的上衣口袋内查获毒品“海洛因”10.77克。同时,依法对其住处进行搜查时,查获毒品“海洛因”76.17克、吡拉西坦片5盒、搅拌机1台、电子称1个。经查证,2015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加某先后通过现金交易的方式,从银川籍毒贩手中以每克650元的价格购买的高纯度毒品“海洛因”30克后,将高纯度毒品“海洛因”与吡拉西坦片、氯氮平等辅料按照1:12的比例进行搅拌,加工成低纯度毒品“海洛因”。尔后,通过打款的方式,以每克330元的价格向子洲籍吸毒人员贩卖。
11月30日,该局高渠检查站民警在工作中获取到子洲县旧供销社院子内有人可能利用旧锅炉房制造加工毒品的线索后,通过秘密调查,快速将犯罪嫌疑人赵某(男,汉族,38岁,子洲县人)锁定,并在其可能制造毒品窝点的周边布控警力,实施抓捕,经过长达10多个小时的守候,于当日下午3时许,在赵某制造毒品窝点的门口一举将该赵成功抓获。经查证,2015年11月30日中午2时许,犯罪嫌疑人赵某在子洲县旧供销社后院锅炉房内,将事先购买来的高纯度毒品“海洛因”与脑复康、氯氮平等药品按比例搅拌在一起,用豆浆机打成粉末状后,放在其所驾驶的车内,准备进一步进行加工时被民警现场抓获,并在其所驾驶的车辆的后备箱内查获毒品“海洛因”22克、豆浆机1台、电子称1个、铁锤1个。
12月份,该局禁毒大队经过长达半个多月的秘密侦查,掌握到砖庙镇新庄科村村民丁某制造毒品“安钠咖”的准确信息后,组织警力,架网布控,于12月8日在丁某家中将其一举抓获,现场缴获毒品“安钠咖”735.98克、“韩城片片”38.63克、咖啡因328克、吡拉西坦片18瓶、毒葫芦28公斤、毒葫芦籽若干。经查证:自2014年2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丁某先后四次在其家中,将毒葫芦膏子和购买的咖啡因、吡拉西坦片等材料搅拌在一起用器具加热熬制好后,装入针管挤压制成圆柱状毒品“安钠咖”,用于自己吸食。
目前,犯罪嫌疑人加某因患有严重疾病已被依法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赵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丁某已被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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