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公安破获特大系列盗窃车内烟酒案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12-14 16:11:46 阅读量:

       “2015秦风•冬季亮剑”行动开展以来,府谷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加大对侵财类犯罪打击力度,在深入研判、科学分析的基础上,积极搜寻、摸排、梳理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综合运用多种侦查手段,于12月10日,成功破获特大系列盗窃车内烟酒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涉案价值10万余元,目前已追回涉案烟酒价值1万余元。

  2015年12月4日,受害人赵某来公安局报警称:其停放在某门市口的面包车夜间被盗烟酒29件,价值7000余元。案件调查期间,12月5日、8日在该县的盐沟、兴茂、府谷二中附近的超市、商场等场所又发生几起类似案件,后刑警大队七中队全体民警连续作战,奋力攻坚。民警通过梳理串并类似案件,发现2辆嫌疑车辆,后分别对车辆的行驶轨迹进行追踪,发现2辆车均被开往山西省保德县。民警通过大量工作,获取了其中一辆车的踪迹,逐立即前往保德县追踪嫌疑车辆,布控抓捕犯罪嫌疑人。民警在嫌疑车辆附近连续蹲点守候13个小时,最终将正欲开车离开的犯罪嫌疑人芦某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芦某归案后,民警根据芦某提供线索成功查获了另一嫌疑车辆,并成功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芦某(男,汉族,1984年2月25日生,山西省保德县人)是一名吸毒人员,曾因吸食毒品被强制隔离戒毒二年。自今年10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芦某每至夜晚便在府谷县街道闲逛伺机作案,作案时故意佩戴黑色帽子遮挡面部特征,每发现装有烟酒的货车时,便悄悄的将车停在附近没有监控的地方,用携带的工具将货车的玻璃撬开,然后将车门保险拉开实施盗窃车内烟酒。该芦先后在府谷县的盐沟、兴茂、花石峁、高石崖、前石畔、三忻路等地利用借来的三轮摩托车、租借的黑出租、买来的二手未过户车等交通工具实施盗窃作案16起。同时犯罪嫌疑人芦某供述12月4日、5日伙同王某(男,汉族,1987年8月2日生,山西省保德县人,在某国企上班)实施盗窃作案2起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芦某、王某已被府谷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的深挖之中。 (李海军)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