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学生“能办事”先后15次骗取老师4.8万元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11-30 09:5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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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云:“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然而男子苏某不但没有感恩昔日老师的教育之恩,反而利用老师对他的信任实施诈骗,共计48000余元。近日,府谷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摸排走访、缜密侦查成功将苏某抓捕归案。
2015年11月20日受害人刘某来府谷县公安局报警称:其学生苏某以为其找工作等为由,骗取其48000余元。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通过询问受害人,发现犯罪嫌疑人苏某在预谋诈骗后给受害人刘某打了借款条据,苏某自认为这样就可以将此认定为借款而并非诈骗,意图以“合法手段掩盖非法目的”。民警得知这一线索后,立即以案件需要苏某配合调查为由将其传唤至公安局并将其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苏某(男,府谷县人),现在府谷某煤场当司机,2014年11月28日下午4时许,在某加气站偶遇老师刘某,简短聊天后,了解老师近况并得知老师现在没有固定工作,苏某自称有熟人可以帮老师在某国企解决工作问题,于是双方互相留了电话。后犯罪嫌疑人苏某以给老师找工作需要 “打点”、“请领导吃饭”或自己需要还银行利息等各种理由,从2014年12月4日至2015年7月18日之间先后15次骗取受害人刘某现金共计48000余元。诈骗所得钱款被犯罪嫌疑人苏某用于偿还债务、银行利息以及自己花销挥霍。
目前,犯罪嫌疑人苏某因涉嫌诈骗已被府谷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民警提示:“多行不义必自毙”,任何妄图游走于犯罪道路的犯罪分子,最终都会自食恶果。 (榆林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