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05-05 09:35:31 阅读量:
本网讯(通讯员 龚昊)在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过程中,陕西省岚皋县公安局紧密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做实宣传内容,将“交通、治安、禁毒、消防等法律知识和安全防范常识”寓于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当中,并充分利用电视、网络、中心广场大屏幕、商户LED屏等媒介,在全县不断推行“广场有屏幕、路面有挂图、社区有专栏、学校有授课、乡村有专员、电视有影像、报纸有文字、网络有热词、手机有短信”的普法和安全防范“十有”宣传模式,让普法内容和安全防范知识时刻“围绕”在群众“身边”,进一步提高了群众法律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截止目前,岚皋县公安局累计在辖区大型广场滚动播放专题宣传片400余场次,利用商户LED显示屏播放游走字幕20000余条次;在人、车密集场所、重点道路张贴提示标语、挂图220余幅;在社区创办更新宣传专栏60余块次;在中小学校、幼儿园上安全课360余课时;在辖区乡村推选安全宣传员120余人,专职负责本村安全宣传;在县电视台、政府网站、岚皋公安网站以及短信平台、微信平台、警务微博新浪微博发布各类宣传告知、温馨提示等信息3200余条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