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甲文化传媒公司将某广场举办演艺活动的舞台搭建及设备租赁承包给乙文化传媒公司,乙公司按照甲公司要求提供了该项服务,后甲公司仅支付部分合同款,剩余合同款26万余元未支付,甲公司承诺尽快付款,但乙公司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主审法官吉鹏飞认真查阅卷宗,研判案情,分析双方履行合同的情况,因考虑到部分当事人因疫情无法到庭,法官通过远程开庭的方式向当事人释明法理,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怨气渐消,握手言和,甲公司当庭向乙公司支付欠付款项,该起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今后,莲湖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主责主业,灵活运用多元解纷举措,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作者:徐萱
编辑:赵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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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