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2-08-01 15:23:50 阅读量:
近日,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重庆某贷款公司派代表来到西安灞桥法院,将一面写有“倾心为民,廉洁高效”的锦旗交到了执行法官张华手中,表达对西安灞桥法院和执行法官遵循事实和法律,严谨细致办案,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诚挚谢意。
基本案情:2021年5月,重庆某贷款公司与陶某、刘某经公证处公证,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陶某、刘某向重庆某贷款公司借贷1100000元。同日,当事人双方签订了《抵押担保合同》,约定陶某、刘某以其不动产作为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合同生效后,重庆某贷款公司按约定发放贷款,陶某、刘某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偿还贷款利息。重庆某贷款公司向公证处申请了与陶某、刘某签订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执行证书。后重庆某贷款公司向对方发布贷款提前到期通知函,告知其限期内清偿全部债务,但到还款期限截止后,陶某、刘某仍未偿还借款,亦未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后重庆某贷款公司向灞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办理: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了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查封了涉案不动产。并依法启动了司法拍卖程序,将房屋的网络询价报告送达了当事人。为彻底化解矛盾,执行法官反复通过电话联络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调解,多次约见双方当事人,与其面对面沟通,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的相关法律后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在法律的威慑及法官的耐心劝导下,被执行人主动选择了有利于双方利益最大化实现的执行方案,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人自筹资金,一次性履行了全部欠款1260000元。至此,该案件得以圆满解决。拿到执行款的申请人激动万分,特地送来锦旗表达谢意。
作者:杜祥英
编辑:王晨伟
责编:郑黎波
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