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2-04-11 23:46:11 阅读量:
“我们在查酒驾的过程中,扣押了被执行人西安某建筑公司名下的一辆小汽车,请你们尽快过来交接……” 4月7日上午,西安未央法院执行局接到交警未央大队的信息。
申请执行人甘肃某传媒公司与被执行人西安某建筑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拒不支付案件款31万元,法院依法查封其名下的一辆小汽车,但因该车辆下落不明,无法进一步采取扣押措施。
4月2日晚,交警未央大队在某路段设岗查酒驾时,例行检查酒驾当事人的行驶证,系统显示该车辆已被法院查封,随即扣押了车辆,并及时通知未央法院执行局。
接到消息后,执行法官立即前往交警未央大队,成功接收了被执行人的车辆。下一步,将依法对车辆进行评估拍卖,及时兑现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
【编后语】
查人找物一直是执行工作的难点,特别是车辆具有较大的流动性,不可控因素较多,往往难以及时扣押。未央法院将持续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交警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用好用足信息技术成果,着力提高执行质效,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作者:杜飞
编辑:王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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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