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灞桥法院多元化调解中心收到一面印有“尽职调解化纠纷,司法为民倾真情”的锦旗,当事人现场再次表达对灞桥法院高效办案、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赞许。
案情:
2016年6月,郝某与梁某签订《商品混凝土供应合同》,约定郝某向梁某所承包的西安某建筑施工工程供应混凝土,并对产品交付方式、结算方式等进行了约定。郝某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标的物后,梁某却一直拖欠支付货款。在郝某的不断催促下,梁某向郝某承诺于2022年1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20万元,若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每日千分之一标准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但梁某一直未支付货款,郝某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灞桥法院立即委派特邀调解员王金阳对该案进行诉前调解。在案件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通过研究案件的特点和相关证据,迅速找准双方争议的焦点与突破口,考虑到郝某与梁某不仅在生意上是合作伙伴,还是多年的朋友,为了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便多次通过电话与双方联系沟通,背对背了解了原、被告内心想法,并针对问题症结进行情理法交融的劝导。基于当事人双方以前关系比较好,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郝某进行劝说,表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从情理法理的角度来说尽量不要对簿公堂,否则会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郝某对此表示认可。在调解中心,调解员耐心细致地向原、被告讲述相关法律条款,并向被告解释积极主动履行欠款与审理判决、强制执行后被动履行的区别以及后者的不利后果。通过调解员不断的释法明理、陈明利害,梁某最终同意主动归还欠款,双方当事人表示愿意各退一步,同意达成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至此,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诉前得以圆满化解。
编后语:
2020年以来,受疫情影响,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激增,很多案件的当事人因资金链断裂、失去工作等情况导致无法如期履行合同。针对这类案件,灞桥法院多元化解中心特邀调解员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特邀调解员的努力下,绝大多数原告都愿意作出让步,继续给被告缓冲的时间。原告的宽容以及被告的诚意让特邀调解员们深感欣慰,也成为特邀调解员们继续做好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的积极动力。一面锦旗,看得出百姓心目中对法院调解工作司法为民之举的认可;两行文字,温暖了恪尽职守服务群众的特邀调解员。
作者:张北辰
编辑:王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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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