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雁塔法院执行局圆满执结一起跨市大型设备交付案件。
案情回放
申请执行人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某矿业有限公司、顾某某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三案,执行标的为返还三台液压挖掘机及租金等费用。
案件过程
因涉案挖掘机停放在商洛市商南县某村,合议庭合议后决定到涉案挖掘机所在地进行现场调查。
执行干警于2021年4月中旬到达该村,对三台涉案挖掘机所在位置、现存状况及矿场道路地形做了详细记录。随后前往该村村委会进行沟通。由于被执行人某矿业有限公司与村民之间存在经济纠纷,执行干警无法当场执行涉案设备。
5月初,雁塔法院执行局召开会议,对该案执行方案做出调整,同时通过执行委托平台委托商南县人民法院对涉案挖掘机进行现场扣押,以待雁塔法院后续组织执行干警进行现场交付。之后,受疫情影响,该案强制执行暂时搁置。
11月初,承办人向商南法院发出协助函,请求商南法院在雁塔法院进行强制交付时予以协助。商南法院执行局立即联系相关部门对此次执行交付工作进行协助。
执行时刻
11月22日,雁塔法院执行团队前往商南县,在商南法院和当地政府部门的帮助下对进出道路重新进行调查记录,确保23日的交付行动顺利完成。


11月23日清晨,雁塔法院和商南法院十余名执行干警出发前往标的物所在地——商南县青山镇某矿场。


执行干警一行先到达村委会,向村支书说明此行来意,在执行干警一番释法明理后,该村支书表示同意进行强制交付,并向村民积极解释,配合法院执行。



随后,雁塔法院执行干警对涉案现场进行了封锁,并由维修工人对三台涉案设备进行维修,确保该设备能够顺利开上拖车。下午三点四十八分,三台涉案设备全部装车完毕,在警车带领下,车队全部安全驶出乡村山路,该交付案件圆满执结。

此次挖掘机交付案件再次彰显了雁法铁军能打胜仗、敢打胜仗的决心和勇气,雁塔法院执行局将始终在维护法律公平正义的道路上继续前进,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保障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编辑:李娟
责编:马宁
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