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阎良法院:店大欺客要不得,强制执行彰正义(图文)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1-04-02 07:09:43 阅读量:

“喂,是老苏吗,我是阎良法院的执行法官,现在通知你到法院来领取案款、、、、、、”。

「我为群众办实事」阎良法院:店大欺客要不得,强制执行彰正义

 

“好我的刘法官呢,这是我案子进入执行程序后你给我打的第二个电话,年前你给我打电话问对方把钱给我了没有,今天你就给我打电话通知我去领钱,幸福来的太突然,马上到”。

家住阎良振兴街办的老苏是一位朴实的农民,平时酷爱写作,偶尔还在一些杂志上发表文章,生活简单而充实。然而,幸福的生活随着道路施工队的到来也画上了句号,因为邻近的道路施工使他家的房屋受损,裂缝逐渐加大,地基下沉加速,赖以生存的家园危在旦夕。

凭借多年来对文学的爱好,他开始了自学法律,走向了维权之路。当经历一审、二审,老苏总算进入了法院的执行程序。“法官,我都查过了,被执行人是外地的一个大公司,在全国范围内都承包工程呢,其名下的财产已经被三十多家法院查封了,我跟对方联系过,人家不理我,我看这个事悬”。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在某公司有未结算的工程款,但是还不具备付款条件。经与案外人某公司多次协调沟通,依法向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待该工程款结算后,具备付款条件时第一时间将案款打入阎良法院指定账户。

当接到案款到账的电话后,承办人第一时间联系了老苏。老苏带着厚重的“礼物”来到法院,一面载有“不忘初心、执法为民”的锦旗和一封亲笔感谢信。厚重的“礼物”既是褒奖,更是鞭策,在执法为民的道路上,阎良法院人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刘江涛)

编辑:赵瑾

责编:郑黎波

主编: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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