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安康青山绿水再添新亮色——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在瀛湖库区增殖放流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0-05-14 19:04:07 阅读量:

 

 

为安康青山绿水再添新亮色——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在瀛湖库区增殖放流

 

5月14日上午,安康铁路运输法院邀请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安康市农村农业局、安康市防汛办等单位,在瀛湖库区开展2020年度首次增殖放流活动。这是该院连续4年来在汉滨、紫阳等瀛湖库区汉江水域实施多次增殖放流活动后又一次规模较大的修复汉江水域受损的生态环境资源。

为安康青山绿水再添新亮色——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在瀛湖库区增殖放流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是该院将6起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8名罪犯自愿交纳的50000元生态修复费用所购买的鱼苗,在与会人员的见证和公证处的监督下,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鸿现场下令, 27000余尾鱼苗缓缓被放流进入瀛湖库区。

为安康青山绿水再添新亮色——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在瀛湖库区增殖放流

 

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总书记于4月20日专程到陕南商洛秦岭牛背梁国家自然保护区,就切实做秦岭生态的卫士作出了重要指示。安康铁路运输法院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牢固树立“重在保护与修复”的环境司法审判思路,积极总结和深化近几年来在司法实践中的有效的作法和成功经验,将“矛盾能解决、判决能执行、环境能修复”作为工作目标,坚持惩罚与教育并重,大力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为安康当地生态文明建设和确保“一江清水供北京”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来自安康市相关单位和附近100余名群众参加了该活动。

作者:安康铁路运输法院金林旭 张杰 张雷虎

责编:陕西法制网 郑黎波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