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0-05-15 18:30:53 阅读量:
当前,随着疫情防控形势逐步向好,醉酒驾驶机动车类型的危险驾驶犯罪又有多发趋势。为遏制该类犯罪多发势头,提升辖区群众遵纪守法意识, 2020年5月14日下午15时,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前往阎良区公园街社区公开开庭审理了二起危险驾驶案件,公园街社区干部、群众百余人旁听了庭审。
两起案件中,被告人张某某及被告人王某均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现场查获,根据二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的危害程度,两案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两起案件采用速裁程序、集中审理的方式,由刑庭庭长丁琼琼独任审理,耗时仅20余分钟。二被告人均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无异议,认罪认罚,并当庭表示不上诉。庭审中,丁琼琼法官针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进行了法庭教育,并提醒旁听群众要以此为戒,向身边的亲朋好友宣传酒驾的危险性及危害性,养成“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的良好习惯,切莫以身试法、悔恨终身。
庭审结束后,我院对参与旁听的干部群众开展了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活动,简单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及我区专项斗争的开展情况,向旁听群众发放了宣传资料,鼓励大家积极提供线索、献言献策。随后,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丁振虎还向社区赠送了阎良法院编发的《小案例大法律——阎良法官三说法》。
虽然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向好,但是法院干警还是对病毒防控高度重视,庭前庭后对巡回审判车、庭审用具进行了消杀,对所有参与庭审的工作人员、旁听人员测量体温,并提醒大家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庭审结束后,社区干部群众纷纷表示参与本次庭审受益良多,贪一杯酒、酿一场祸,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刑事速裁程序、集中审理,是刑事诉讼的“快车道”。今后,阎良法院将全面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确保案件审判质量的同时,积极采用速裁程序对危险驾驶罪等轻微刑事案件简案快审,及时依法打击犯罪,保障辖区群众安全,维护社会良好治安,有效遏制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维护社会安定和谐与稳定。
作者:刘凌霄
审核:马笑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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