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0-01-03 18:29:42 阅读量:
古有“六尺巷”典故,两邻居各让三尺解决纠纷,但在现实生活中邻里矛盾往往最难化解,双方往往因一点问题争执不下,高陵法院马小丽法官就遇到这样一个案子。
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是老邻居,早些年关系较好,两家均加盖了南边的房子。近些年,原告要盖后面房子,被告却不愿意了,因为两家宅基地权属证书上都写着宽十米,但因为左右邻居盖房的原因,现原、被告两户后院量出来只有19.6米。后来被告给自己家量够10米,在原告的家中立了一根杆子,要求原告盖房子只能在杆子的另一边盖,原告无奈,诉至法院。
马法官在接到案件后,及时和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并积极组织调解,原告同意以中线划出界墙,但被告不同意,坚持要求自己家院子必须宽10米。因无法调解,马法官特邀资深专业法官张专委一同前去实地勘察,并在现场再次组织调解,最终以双方没有争议的前院官墙为界,为原被告划出桩基界墙。至此,困扰双方几十年的矛盾终于得以圆满解决。
作者:龚思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