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0-01-03 18:27:17 阅读量:
一元复始,万象更新。2020年1月2日,新年伊始的首个工作日,眉县法院执行实施二组的干警们就以饱满的热情迅速投入到新一年的工作中,拉开了2020年执行工作的序幕。
原告陕西某纺织公司与被告眉县某纺织厂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后,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眉县某纺织厂以其财产清偿陕西某纺织公司货款59万余元(因眉县某纺织厂涉案较多,财产仅余10台喷气织机),陕西某纺织公司多次寻找收购方,但最终均无果而终。后陕西某纺织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和实际情况,经办案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最后被执行人眉县某纺织厂主动联系了收购方,收购方的购买价双方当事人均同意,至此案件迎来了新的转机,该案和解执行。
为确保涉案设备的顺利交接, 1月2日下午13时许,执行实施二组提前部署,多方协调,执行局、法警队共派出8名干警驱车前往眉县某纺织厂协助收购方拆运设备。在设备拆运过程中,因眉县某纺织厂涉案较多,有部分群众阻拦设备拆运,按照事先制定的执行预案,执行法官对阻拦群众释法说理,群众最终均理解法院工作,纷纷散去。设备拆运如期进行,该案也得以执结。
新的一年,眉县法院全体执行干警将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