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淳化法院:虚构信息恶意透支 信用卡诈骗获刑罚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11-02 17:28:50 阅读量:

 日前,淳化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高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为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2013913日,被告人高某虚构副镇长的职务身份和家庭住址,向银行申请、领取了一张授信额度为10万元的信用卡,截止2017113日,该信用卡尚欠本金20224元。

20171月至4月间,银行工作人员两次前往高某所登记地址上门催收借款,均未找到高某,经物业部门反映该户户主非被告人  高某本人,高某也未在该处居住。加之高某向银行预留的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或关机状态,故该银行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201822519时许,被告高某被公安机关在西安抓获。本案侦查阶段,高某亲属偿还了该信用卡所欠本金、利息及违约金共计41764.47元。

被告人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使用信用卡消费过程中,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且其亲属已足额向银行偿还了被告人应付的本金、利息及违约金,可从轻处罚。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相关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淳化县人民法院  作者:张瑞   责任编辑:田森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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