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陇县:邻里冲突酿悲剧 巡回审判促和解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11-02 11:08:26 阅读量:

 陇县法院结合“三率”宣传活动,为让群众更近一步了解法院的工作,于20181029日,将一起刑事自诉案件的开庭地点放在案发现场所在地---陇县东南镇张家庄村委会,就地开庭审理了张某甲诉张某乙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案件。

本案系双方邻里之间因排水而引发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开庭前,法官已多次前往现场进行勘查,并多次组织调解,但双方均未达成调解协议。此类案件在农村具有一定的典型性。近年来,农民群众为了改善居住条件,新建房屋越来越多,因相邻权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也越来越多。此类案件双方对立情绪大,案件处理难度大。为减少此类案件再次发生,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陇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决定将该案开庭地点定为案发地村委会。

庭审从上午十点持续到下午一点,许多村民积极参加了旁听。开庭过程中,双方充分陈述了各方的意见并提供了相关的证据,合议庭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案件事实做出认定,对引发本案的历史原因及各方的责任也做出客观评价,双方当事人心服口服。由于双方系同族本家,为缓和双方关系,合议庭没有当庭宣判。休庭后,合议庭就本案的法律关系及案件的判决结果和双方旁听的亲属进行了交流。开庭第二天,双方当事人通过代理人向法庭表达了和解意愿,经合议庭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在被告人向自诉人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的情况下,自诉人撤回起诉。案件的处理达到了不激化矛盾,修复社会关系的效果。

这种现场直播式的“以案说法”案件审理方式,深受当地群众的喜爱和欢迎,旁听群众不仅对办案法官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表示赞赏,同时希望法官们可以多到当地开庭审理案件。

来源:陇县法院  责任编辑:李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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