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一男子为情服毒自杀酿悲剧 石泉法院联动调解化纠纷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8-17 19:55:41 阅读量:

   农历七夕原本是情侣们互诉衷肠、甜蜜浪漫的日子,然而,却有人因为感情纠纷,冲动之下服毒自杀酿成悲剧。8月14日,在七夕佳节将近之日,石泉法院饶峰法庭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等多部门联动,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成功的对一起因感情纠纷导致一方自杀死亡引起的重大矛盾纠纷进行了化解。

  死者季某(男)与杨某某(女)原系情侣关系,近期双方因为性格不合等原因发生矛盾,杨某某提出分手,双方因此争吵不休,一气之下,季某于2018年8月6日来到杨某某家中,当众喝下农药“敌敌畏”,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季某的家属对此难以接受,一度情绪失控,扬言抬尸闹事,并有可能采取极端手段进行报复。

   石泉法院饶峰法庭在获知此事后,第一时间与辖区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进行情况通报,了解掌握事件情况,并多次与季某家属进行调解,做好思想稳控和纠纷化解工作。8月14日,由饶峰法庭、城郊派出所、饶峰派出所、镇综治办、司法所、调解委员会等多部门召集双方家属举行调解会。由派出所民警当众通报对季某自杀和死因情况的调查,法庭法官与律师和司法所人员也从法律角度出发,对双方在此次自杀事件中承担的责任与义务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并对依法解决争议的途径也进行了说明。

   通过五个多小时的反复耐心劝说,加之近期石泉县“打黑除恶”活动对非法上访的打击形成的有力震慑,最终季某家属放弃了抬尸闹事等不合理诉求,在法庭与律师、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劝说下,和杨某某就善后事宜达成了调解协议。至此,这首因情感纠葛酿成的悲歌,在公安、法院、司法多部门的联合化解下,最终划上了一个圆满却让人叹息的休止符。

  石泉法院高度重视基层法庭在化解一线突发矛盾纠纷中的作用,通过诉前调解、提前介入以及多部门联动,第一时间对一些重大矛盾纠纷进行矛盾梳理和化解工作,为辖区的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法官提示:虽然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但是人生只有一次,感情却能柳暗花明又一村,苦涩的恋情适当的放手也许会迎来新的甜蜜硕果。在此七夕情人相会之日,希望广大男女青年在处理感情问题上能多一份理性,少一分冲动,不要因为一时的不理智酿成后悔某及的悲剧。

  (石泉法院 李小明 姜凯涛)编辑:李思科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