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5-22 10:20:50 阅读量:
为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三项规程”,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侦查人员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提升司法公信力。5月18日下午,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盗窃案,邀请50余名公安干警及群众观摩庭审。
该案由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刘保权担任审判长。公诉机关指控王某某等五名被告人共谋盗采砂石43车,价值13896元,要求以盗窃罪追究五名被告人刑事责任。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及激烈的法庭辩论,控辩双方针对案件涉及的证据及法律适用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合议庭在查明案情的基础上,对案件争议焦点及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详细分析,庭审过程规范有序,严谨细致,现场公安干警聚精会神,认真旁听。
庭后,刑庭法官与部分公安干警开展交流,共同学习探讨了最高人民法院“三项规程”,侦查民警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庭审观摩及司法规范文件的学习交流,切实体会到刑事侦查中取证程序的重要性,表示今后办案中将严格按照刑事审判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扎实提取、固定证据,杜绝非法证据,瑕疵证据,形成完整可靠的证据链,保证侦办案件经得起公诉审查,经得起法院审判。
撰 稿 陈妮娜
联系人 彭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