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6日上午,灞桥法院刑庭在西安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一住院病房内,适用刑事速裁程序、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开庭审理了灞桥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某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
该案被告人王某吸食毒品海洛因,身患多种疾病,且病情较为危重,正在医院住院治疗,行动不便。灞桥法院了解到此情况后,及时通知法援律师向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后前往医院向被告人告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规定及诉讼权利义务,并在医院病房内进行了一场简易而严肃的庭审。
法庭对案件事实进行审理后,当庭宣判。被告人王某因在其家中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海洛因,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王某当庭表示服判,并感谢法庭考虑其身体情况专程到病房开庭,保证以后改过自新,不再沾染毒品。(刑庭 段文文)编辑:郑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