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4-13 17:10:15 阅读量:
4月10日,在山阳县委工作会议上,山阳法院被县委县政府授予“2017年度人民群众满意政法单位”称号。
2017年,山阳法院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发展大局,突出深化司法改革,全面从严治院,创先争优,各项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认可,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满意,为建设“三强两好”美丽幸福新山阳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先后被陕西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脱贫攻坚先进单位,被商洛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综治维稳工作先进单位、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市级文明单位,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六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先进集体、党的十九大期间信访维稳工作先进集体。
山阳法院将以荣获此项殊荣为契机,深入贯彻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适应新时代,践行新思想,实现新作为,努力谱写新时代山阳法院工作新篇章,为建设“三强两好”美丽幸福新山阳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