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法院:办案高效廉洁,救助及时温馨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2-29 08:57:55 阅读量:

 

勉县法院:办案高效廉洁,救助及时温馨

12月28日一大早,司法救助申请人王汉的父亲拿着一份感谢信和写有“办案高效廉洁、救助及时温馨”的一面锦旗来到勉县法院审监庭,感谢法官对其儿子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快速高效的办理,解决了他们眼下的急迫困难。

申请人王汉于2010年8月10日乘坐刘某春驾驶的东风牌大货车自甘肃省返回陕西省途经309省道时,与被告王某斌驾驶的货车相撞,发生严重交通事故,致王汉一级伤残。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经勉县法院审理后判决由责任人赔偿王汉各项经济损失1194169余元,虽经勉县法院艰辛执行,但因被执行人履行能力有限,至今仍有718561余元未执行到位。王汉现因长期卧床导致双肾积水,已经诊断为尿毒症,需要每周定期三次血液透析,费用巨大。在王汉急需医疗费用的情况下,于2017年12月18日向勉县法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在年底时间紧,程序严的情形下,承办法官认真审查,积极协调。联系立案庭、院财务和县级财政部门,多部门联动,特事特办、急事快办,在各部门的协作配合下,仅三天时间就将王汉司法救助一案审结,并将救助款项4万元办理妥当交予王汉手中。

在王汉父亲送来锦旗和感谢信的现场,勉县法院部分青年干警在得知王汉的情况后对王汉的遭遇深表同情,当场解囊捐款给王汉的父亲,并祝福王汉早日康。

按照上级法院有关规定,从2017年起所有在案件审理执行中,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事项,均应立案,由审判监督庭依法审查作出决定。2017年勉县法院审监庭,严格审查案件,本着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尽最大可能的为符合条件的申请救助人快速高效的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017年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9件,救助16人,发放救助款157000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勉县法院 张建安 余艳) 编辑: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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