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法院:化解纠纷为人民 全心全意履职责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2-28 11:28:17 阅读量:

  2017年12月26日,原告程爱民与被告赵爱军长达近一年的纠纷终于在三要法庭办案法官的努力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拿着沉甸甸的赔偿款,程爱民终于笑了。

  今年9月15日,三要法庭受理了程爱民诉赵爱军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原告起诉同时提出司法鉴定申请。齐世勇庭长受理案件后,随即前往被告家中深入了解案情,得知程爱民经人介绍为赵爱军修建房子,干活过程中电锯折断将程爱民左眼击伤。程爱民先后在洛南县医院、西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北京同仁医院住院治疗,被诊断为:左眼前房积血、外伤性白内障等,后经司法鉴定程爱民左眼受伤伤残等级为五级。

  在庭审过程中,针对19万余元的高额赔偿款,双方始终僵持不下。考虑调解对双方都有好处,加之原、被告都调解意向,庭后齐庭长决定再加把劲儿做做双方的思想工作。

  为寻找解决问题突破口,齐庭长等人多次去当事人所在村组,主动寻求村组及双方亲戚帮忙调解。12月26日,后在双方律师、村组干部与双方亲戚的全力帮助下,原、被告各退一步,终于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履行协议内容。

  看到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那一刻,齐庭长会心地笑了。此刻,我想起了齐庭长常对我们说的那句话:能尽自己的全力为群众化解纠纷是我们法院人的职责,当事人的笑容是对我们努力工作最大的认可,当事人满意,我们才能高兴。(文中当事人姓名均系化名)

  供稿:孙静茹 整理:王亚锋 刘庆民 编辑:王梦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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