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法院:供应食材纠纷起 公正执法解民忧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2-28 11:23:42 阅读量:

洛南法院:供应食材纠纷起 公正执法解民忧  2017年12月27日,洛南法院民二庭迎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他怀着感激之情向民二庭全体人员送上深深的谢意—-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他就是詹绪晖,是民二庭贾颖法官审结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原告。

  2013年8月,原告詹绪晖与被告洛南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签订《洛南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米面油供应协议》,约定由原告詹绪晖向被告下辖的学校食堂供应米、面、油原料食品,结算方式为每学期分两次与所供学校报账结算,之后每年续签合同。原告詹绪晖依约向被告永丰小学及保安中学食堂供应米面油,从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1月9日,原告詹绪晖分别向被告永丰小学及保安中学的食堂供货。但当原告要求支付货款时,被告永丰小学及保安中学以学校食堂由杨亚刚承包为由推诿拒付,原告无奈起诉。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詹绪晖履行了合同义务,被告永丰小学及保安中学应按约定支付原告货款。被告洛南教体局虽是与原告签订协议的签约方,但该协议约定货款由接收供货的学校支付,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在多次调解无果的情况下,遂判决由永丰小学、保安中学分别支付原告詹绪晖货款67152元、150499元及利息。该案宣判后,被告永丰小学及保安中学上诉于商洛市中院,经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今年以来,民二庭审理了一批多年未化解的合同纠纷案件,依法公正高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促进了经济秩序平稳健康有序发展。

  供稿:田苗 整理:王亚锋 刘庆民 编辑:王梦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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