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2-02 15:42:21 阅读量:
11月30日,澄城县84岁高龄的老人在三子曹某华的陪同下,拄着拐杖,将写着“法律至上 一心为民”的锦旗送到澄城县人民法院冯原法庭庭长王志升的手中,以表达对该庭法官们的感激之情。
老人名叫魏某香,丈夫早年去世,膝下有四个儿子,原本是一个和睦的大家庭,却因宅基地分割等问题产生矛盾,经亲戚朋友、村委会、镇司法所多次调解无效。2014年魏某香老人将长子曹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曹某每月给付赡养费300元,判决生效后,曹某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魏某香老人便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多次传唤并采取强制措施,但其长子曹某认为,母亲对其他兄弟有偏袒,心里便产生不平衡,而拒绝支付赡养费,还占用了仅供魏某香老人做饭的饭窑。其他兄弟见大哥都不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也相互推脱,不愿主动尽赡养义务。无奈之下,今年10月魏某香老人将长子曹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侵占的原物,并将其他三个儿子诉至法院,要求次子曹某力、三子曹某华、四子曹某民每月支付其赡养费400元。办案法官王志升、张晓勇了解案情后,主动联系基层组织,详细了解老人家庭成员结构及矛盾产生的原因,考虑到该案是涉及家庭纠纷的特殊案件,先后单独找双方当事人分别做思想工作,随后又将当事人召集到法庭做调解,释明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应附加任何条件,经过长时间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消除了儿子对母亲的误解和隔阂,并表示今后一定让老人安享晚年,老人也消除了对儿子的怨气,双方达成了协议,四个儿子当庭履行了案件款。至此,两起诉讼、一起执行案件在冯原法庭法官的辛勤努力下,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澄城县人民法院冯原法庭妥善调解这起因赡养费纠纷引起的三件案件,使母子间长久以来的矛盾也得到缓解。老人非常感谢冯原法庭法官干警的细致工作,特意制作了一面锦旗来到冯原法庭,要送给办案法官。由于办案法官王志升、张晓勇外出办案,老人便执意要等两位法官回来。由于天气较冷,怕老人身体吃不消,大家提出替她转交,可老人执意不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经过一个多小时的等待,老人亲手把锦旗送到了王志升、张晓勇手里,才心满意足地离开。
该案的妥善处理,有效的维护并修复了亲人间的亲情关系,同时,也体现了基层法庭司法为民公正执法的理念,展示了澄城法院法官干警司法为民的情怀,树立了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在人民群众心中的良好形象。
(王亚锋 赵磊 供稿:澄城县人民法院 杨忠)编辑:王梦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