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2-02 15:17:57 阅读量:
12月1日上午,澄城县人民法院召开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系列活动动员会。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成俊盈主持会议,党组书记、院长周三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全院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今年是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的第二年,又适逢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认真组织开展好今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重大决策,提高公民宪法法律意识,对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具有重大意义。各庭室部门要坚持正确导向,按照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准确宣传解读党的十九大法治建设精神,准确宣传解读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要立足彰显法治权威,树立法治信仰,积极传播法治正能量,形成正确的社会法治舆论。
会议强调,全院上下要充分认识“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系列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活动作为落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把“12·4”法治宣传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牢牢抓住活动主题,从本庭室部门的工作职能、工作任务、当前形势出发,找准宣传的重点,在宣传内容上要重点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宪法,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与本庭室部门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把法治教育与群众性文化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结合实际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要积极参加全院组织的集中宣传活动,统筹兼顾,注重实际效果,在全县形成弘扬宪法精神,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不断开创普法依法办案工作的新局面,为“五新”澄城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会议要求,各庭室部门要以“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系列活动为契机,出动宣传车,组织干警深入镇村,开展以“学习宣传十九大精神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要坚持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帮助广大群众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努力满足群众法治需求。12月4日要全员出动参加全县法治宣传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要在活动现场设置法治宣传咨询站,悬挂横幅,摆设活动展板,开展法治宣传;基层法庭要在所在镇(街道办)集贸市场和繁华地段开展宣传,要深入群众,服务百姓,引导公民参与法治实践,依法开展生产生活和维护合法权益;驻村工作队员要走村窜户开展宣传,宣讲扶贫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百姓生活,融入脱贫攻坚工作,在潜移默化中培养法治观念;宣传部门要利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平台,广泛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宪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要展示活动成效,宣传活动中的典型事迹、先进人物,激发法官干警宣传热情,确保法治宣传系列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为保障和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王亚锋 赵磊 供稿:澄城县人民法院 杨忠)编辑:王梦苹